Flash Professional CS5 會根據「iPhone 設定」對話方塊中的設定,產生一個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但您也可以在文字編輯程式中編輯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Flash Professional 會在專案名稱後方加上 "-app.xml",做為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名稱。例如,HelloWorld 專案的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名稱會是 HelloWorld-app.xml。如果要定義 Flash Professional CS5「iPhone 設定」對話方塊中不支援的設定,請編輯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例如,您可以定義
InfoAdditions
元素,以便為應用程式定義 info.Plist 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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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application>
元素中,建立 iPhone 應用程式所需的 AIR 2.0 命名空間:
<application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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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元素:
<id>com.example.as3.HelloWorld</id>
應用程式 ID 可識別唯一的應用程式。建議的格式為逗點分隔的反向 DNS 樣式字串,例如
"com.company.AppName"
。編譯器會使用此值做為 iPhone 應用程式的組合 ID。
如果佈建檔與特定應用程式 ID 關聯,請在此元素使用該應用程式 ID。忽略 Apple 在 Apple 應用程式 ID 開頭指派的字元 (稱為組合種子 ID)。例如,如果佈建描述檔的應用程式 ID 為96LPVWEASL.com.example.bob.myApp,請使用 com.example.bob.myApp 做為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應用程式 ID。
如果佈建描述檔允許多個 (萬用字元) 應用程式 ID,則應用程式 ID 會以星號結尾 (such as 5RM86Z4DJM.*)。請提供一個應用程式 ID,此 ID 必須符合您提供給 Apple 的應用程式 ID 萬用字元樣式:
您可以在 iPhone Dev Center (
http://developer.apple.com/iphone
) 中找到與佈建描述檔相關的 Apple 應用程式 ID (或萬用字元應用程式 ID 樣式)。移至 iPhone Developer Program Portal,然後移至「Provisioning」區段。
重要事項:
忽略 Apple 應用程式 ID 前方的字元。Apple 稱此字串為組合種子 ID。例如,如果 Apple 列出您的應用程式 ID 為 5RM86Z4DJM.*,則請忽略 5RM86Z4DJM。這是萬用字元應用程式 ID。如果 Apple 列出您的應用程式 ID 為 96LPVWEASL.com.example.bob.myApp,則請忽略 96LPVWEASL,使用 com.example.bob.myApp 做為您的應用程式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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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元素:
<filename>HelloWorld</filename>
用於 iPhone 安裝程式檔案的名稱。請勿在檔案名稱中使用加號 (+) 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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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元素:
<name>Hello World</name>
顯示於 iTunes 應用程式及 iPhone 中的應用程式名稱。請勿在名稱中使用加號 (+) 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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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元素:
<version>1.0</version>
:協助使用者判斷所安裝的應用程式版本。該版本將做為 iPhone 應用程式的 CFBundleVersion。它必須是類似 nnnnn[.nn[.nn]] 的格式,其中 n 是 0-9 的數字,而方括號代表選擇性組件 (例如 1、1.0或 1.0.1)。 iPhone 版本必須僅包含數字以及小數點。iPhone 版本最多可包含兩個小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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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itialWindow>
元素包含以下子元素,可用來指定應用程式起始外觀的屬性:
<content>HelloWorld.swf</content>
識別要編譯成 iPhone 應用程式的根 SWF 檔。
<visible>true</visible>
這是必要的設定。
<fullScreen>true</fullScreen>
指定應用程式使用 iPhone 的整個螢幕。
<aspectRatio>portrait</aspectRatio>
指定應用程式的起始外觀比例為直向模式 (不是橫向)。請注意,無論此設定為何,定義應用程式起始視窗之 Default.png 檔案的寬度必須是 320 像素,而高度必須是 480 像素。(請參閱
iPhone 圖示與起始螢幕影像
)。
<autoOrients>true</autoOrients>
(選擇性) 指定應用程式的內容方向是否會隨著裝置的實際方向自動變換方向。預設值是
true
。您可以呼叫
orientationChanging
事件的
preventDefault()
方法,取消自動方向。由 Stage 物件傳送。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設定以及偵測螢幕方向
。
使用自動方向時,如果要得到最佳結果,請將舞台的
align
屬性設定成以下項目:
stage.align = StageAlign.TOP_LEFT;
stage.scaleMode = StageScaleMode.NO_SCALE;
<renderMode>gpu</renderMode>
(選擇性) 應用程式使用的顯示模式。目前有三種可能的設定: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硬體加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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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iles>
元素:
<profiles>mobileDevice</profiles>
限制應用程式只能編譯成行動裝置描述檔。此描述檔目前只支援 iPhone 應用程式。目前有三種支援的描述檔:
限制應用程式只能編譯成特定的描述檔,避免其被編譯成其他描述檔。如果您未指定描述檔,則可以將應用程式編譯成任何描述檔。您可以在
<profiles>
元素中逐一列出描述檔並以空格區隔,如此便能指定多個描述檔。
請務必包含
mobileDevice
做為支援的描述檔 (或讓
<profiles>
元素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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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元素包含以下的子元素,這些元素可指定應用程式使用的圖示:
<image29x29>icons/icon29.png</image29x29>
這是用於 Spotlight 搜尋結果的影像。
<image48x48>icons/icon48.png</image48x48>
這是用於 iPad 上 Spotlight 搜尋結果的影像。
<image57x57>icons/icon57.png</image57x57>
這是用於 iPhone 與 iPod Touch 主畫面的影像。
<image72x72>icons/icon72.png</image72x72>
這是用於 iPad 主畫面的影像。
<image512x512>icons/icon512.png</image512x512>
這是 iTunes 應用程式使用的影像。
Packager for iPhone 工具會使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中所指示的 29、57、512 圖示。工具會將它們分別複製到 Icon-Small.png、Icon.png 及 iTunesArtwork 檔案中。若要避免此複製動作,您可以直接封裝這些檔案。將檔案放入內含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目錄以封裝這些檔案,然後列出正確的名稱和路徑。
512 影像僅供內部測試之用。將應用程式送出至 Apple 時,您會另外送出 512 影像。它不會包含在 IPA 之中。指定 512 影像可讓您在送出前,確定該影像可在 iTunes 中正常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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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
元素包含以下的子元素,可指定 iPhone 特有的設定:
<InfoAdditions></InfoAdditions>
包含子元素,這些子元素會指定索引鍵值配對,做為應用程式的 Info.plist 設定:
<![CDATA[
<key>UIStatusBarStyle</key>
<string>UIStatusBarStyleBlackOpaque</string>
<key>UIRequiresPersistentWiFi</key>
<string>NO</string>
]]>
在此範例中,這些值會設定應用程式的狀態列樣式,並說明應用程式不需要持續存取 Wi-Fi。
InfoAdditions 設定包括在
CDATA
標籤中。
若要支援 iPad,請在
UIDeviceFamily
中包含索引鍵值設定。
UIDeviceFamily
設定為字串陣列。每個字串定義支援的裝置。
<string>1</string>
設定定義支援 iPhone 與 iPod Touch。
<string>2</string>
設定定義支援 iPad。
<string>3</string>
設定定義支援 tvOS。如果僅指定其中一個字串,則只會支援該裝置系列。例如,下列設定僅支援 iPad:
<key>UIDeviceFamily</key>
<array>
<string>2</string>
</array>>
以下設定支援兩種裝置系列 (iPhone/iPod Touch 與 iPad):
<key>UIDeviceFamily</key>
<array>
<string>1</string>
<string>2</string>
</array>
如需其他 Info.plist 設定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Apple 開發人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