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 應用程式描述器元素

下列元素的字典會說明 AIR 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每個法律元素。

allowBrowserInvocation

啟用 AIR 內部瀏覽器 API 來偵測和啟動應用程式。

如果將這個值設定為 true ,請務必考量安全隱憂。這些隱憂將描述於 從瀏覽器叫用 AIR 應用程式 (適用於 ActionScript 開發人員) 和 Invoking an AIR application from the browser (適用於 HTML 開發人員)。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從瀏覽器啟動已安裝的 AIR 應用程式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true false (預設值)

範例

<allowBrowserInvocation>true</allowBrowserInvocation>

android

允許您將元素新增至 Android 資訊清單檔案。AIR 會為每個 APK 套件建立 AndroidManifest.xml 檔案。您可以使用 AIR 應用程式描述器中的 android 元素來新增其他項目。Android 以外的平台會忽略此元素。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定義 Android 特定屬性的元素,這些元素將新增至 Android 應用程式資訊清單。

範例

<android> 
    <manifestAdditions> 
        ... 
    </manifestAdditions> 
</android>

application

AIR 應用程式描述器文件的根元素。

父元素:

子元素:

特質

minimumPatchLevel — 此應用程式所需的 AIR 執行階段最低修補程式層級。

xmlns — XML 命令空間特質會決定應用程式所需的 AIR 執行階段版本。

這個命名空間會隨著 AIR 的每一個主要發行版本變更 (但是發行次要修補程式時則不會)。命名空間的最後一個區段 (例如「3.0」) 表示應用程式所需的執行階段版本。

主要 AIR 版本的 xmlns值為: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1.0"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1.1"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1.5"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1.5.2"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1.5.3"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2.0"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2.5"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2.6"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2.7"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0"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1"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2"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3"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4"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5"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6"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7"

對於 SWF 類型的應用程式,指定在應用程式描述器中的 AIR 執行階段版本會決定可載入為應用程式初始內容的 SWF 最高版本。指定 AIR 1.0 或 AIR 1.1 的應用程式只能使用 SWF9 (Flash Player 9) 檔當作初始內容,即使使用 AIR 2 執行階段執行,也是如此。指定 AIR 1.5 (或更新版本) 的應用程式可以使用 SWF9 或 SWF10 (Flash Player 10) 檔案當作初始內容。

SWF 版本會決定可使用的 AIR 和 Flash Player API 版本。如果 SWF9 檔用來當做 AIR 1.5 應用程式的初始內容,則該應用程式只能存取 AIR 1.1 和 Flash Player 9 API。另外,在現有 AIR 2.0 或 Flash Player 10.1 中 的 API 行為變更將不會生效 (對 API 所做的與安全性相關的重要變更則不受此原則的限制,而且可追溯套用到執行階段目前或未來的修補程式)。

對於 HTML 類型的應用程式,應用程式描述器中指定的執行階段版本會決定應用程式可用的 AIR 和 Flash Player API 的版本。HTML、CSS 和 JavaScript 的行為永遠會由所安裝 AIR 執行階段中使用的 Webkit 版本來決定,而不會由應用程式描述器決定。

當 AIR 應用程式載入 SWF 內容時,可供內容使用的 AIR 和 Flash Player API 版本會根據內容的載入方法而定。有效版本有時候是由應用程式描述器命名空間決定,有時候是由正在載入之內容的版本決定,有時候則是由已經載入之內容的版本決定。下表顯示如何根據載入方法決定 API 版本:

載入內容的方法

決定 API 版本的方法

初始內容,SWF 類型應用程式

「已載入」檔案的 SWF 版本

初始內容,HTML 類型應用程式

應用程式描述器命名空間

由 SWF 內容載入的 SWF

「正在載入」之內容的版本

由 HTML 內容使用 <script> 標籤所載入的 SWF 元件庫

應用程式描述器命名空間

由 HTML 內容使用 AIR 或 Flash Player API (例如 flash.display.Loader) 所載入的 SWF

應用程式描述器命名空間

由 HTML 內容使用 <object> 或 <embed> 標籤 (或對應的 JavaScript API) 所載入的 SWF

「已載入」檔案的 SWF 版本

當載入的 SWF 檔案版本與載入內容的版本不同時,可能會遇到兩個問題:

  • 透過舊版 SWF 載入新版 SWF — 載入內容中將無法解析新版 AIR 和 Flash Player 所新增 API 的參照

  • 透過新版 SWF 載入舊版 SWF — 新版 AIR 和 Flash Player 中變更的 API 可能會出現載入內容無法預期的行為。

內容

應用程式元素包含定義 AIR 應用程式屬性的子元素。

範例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application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0"> 
    <id>HelloWorld</id> 
    <version>2.0</version> 
    <filename>Hello World</filename> 
    <name>Example Co. AIR Hello World</name> 
     <description> 
        <text xml:lang="en">This is an example.</text> 
        <text xml:lang="fr">C'est un exemple.</text> 
        <text xml:lang="es">Esto es un ejemplo.</text> 
    </description> 
    <copyright>Copyright (c) 2010 Example Co.</copyright> 
    <initialWindow> 
        <title>Hello World</title> 
        <content> 
            HelloWorld.swf 
        </content> 
        <systemChrome>none</systemChrome> 
        <transparent>true</transparent> 
        <visible>true</visible> 
        <minSize>320 240</minSize> 
    </initialWindow>  
    <installFolder>Example Co/Hello World</installFolder> 
    <programMenuFolder>Example Co</programMenuFolder> 
    <icon> 
        <image16x16>icons/smallIcon.png</image16x16> 
        <image32x32>icons/mediumIcon.png</image32x32> 
        <image48x48>icons/bigIcon.png</image48x48> 
        <image128x128>icons/biggestIcon.png</image128x128>  
    </icon> 
    <customUpdateUI>true</customUpdateUI> 
    <allowBrowserInvocation>false</allowBrowserInvocation> 
    <fileTypes> 
        <fileType> 
            <name>adobe.VideoFile</name> 
            <extension>avf</extension> 
            <description>Adobe Video File</description> 
            <contentType>application/vnd.adobe.video-file</contentType> 
            <icon> 
                <image16x16>icons/avfIcon_16.png</image16x16> 
                <image32x32>icons/avfIcon_32.png</image32x32> 
                <image48x48>icons/avfIcon_48.png</image48x48> 
                <image128x128>icons/avfIcon_128.png</image128x128> 
            </icon> 
        </fileType> 
    </fileTypes> 
</application>

aspectRatio

指定應用程式的外觀比例。

如果未指定,則應用程式會以裝置的「自然」外觀比例和方向開啟。自然方向因裝置而異。在小螢幕裝置 (例如手機) 上通常是縱向比例。在某些裝置上,例如 iPad 平板電腦,應用程式會以目前方向開啟。在 AIR 3.3 及更新版本中,這會套用至整個應用程式,而不只是一開始的顯示。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portrait、landscape any

範例

<aspectRatio>landscape</aspectRatio>

autoOrients

指定應用程式的內容方向是否會隨著裝置的實際方向自動變換方向。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舞台方向

使用自動調整方向時,請考慮將舞台的 align scaleMode 屬性設為下列值:

stage.align = StageAlign.TOP_LEFT; 
stage.scaleMode = StageScaleMode.NO_SCALE;

這些設定可讓應用程式以左上角為中心旋轉,並避免應用程式內容自動縮放。其他縮放模式雖然會調整內容來符合旋轉的舞台尺寸,但同時也會裁切、扭曲或過度縮小該內容。由您自行重繪或重放內容,通常比較可以得到好結果。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true false (預設值)

範例

<autoOrients>true</autoOrients>

colorDepth

指定使用 16 位元或 32 位元色彩。

使用 16 位元色彩可提高顯示效能,但會犠牲顏色精確度。在 AIR 3 之前,Android 上一向使用 16 位元色彩。在 AIR 3 中,預設使用 32 位元色彩。

備註: 如果您的應用程式使用 StageVideo 類別,則必須使用 32 位元色彩。

父元素: android

子元素:

內容

下列其中一個值:

  • 16 位元

  • 32 位元

範例

<android> 
    <colorDepth>16bit</colorDepth> 
    <manifestAdditions>...</manifestAdditions> 
</android>

containsVideo

指定應用程式是否會包含任何視訊內容。

父元素: android

子元素:

內容

下列其中一個值:

  • true

  • False

範例

<android> 
    <containsVideo>true</containsVideo> 
    <manifestAdditions>...</manifestAdditions> 
</android>

content

content 元素指定的值是應用程式之主要內容檔案的 URL。這個檔案可能會是 SWF 檔或 HTML 檔。指定的 URL 必須相對於應用程式安裝資料夾的根目錄 (使用 ADL 執行 AIR 應用程式時,指定的 URL 則必須相對於包含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資料夾。您可以使用 ADL 的 root-dir 參數,指定不同的根目錄)。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相對於應用程式目錄的 URL。由於 content 元素的值會視為 URL,所以根據 RFC 1738 中定義的規則,必須將內容檔案名稱中的字元以 URL 編碼方式加以處理。例如,空格字元就必須編碼為 %20

範例

<content>TravelPlanner.swf</content>

contentType

contentType 在 AIR 1.5 中為必要項目 (在 AIR 1.0 和 1.1 中則為選擇性項目)。此屬性會協助某些作業系統找到最適合開啟檔案的應用程式。其值必須是檔案內容的 MIME 類型。請注意,如果檔案類型已登錄且已指定為 MIME 類型,則在 Linux 上會忽略此値。

父元素: fileType

子元素:

內容

MIME 類型與子類型。如需有關 MIME 類型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RFC2045

範例

<contentType>text/plain</contentType>

copyright

AIR 應用程式的版權資訊。在 Mac OS 中,所安裝應用程式的版權內容會出現在「關於」對話方塊中。此外,該應用程式之 Info.plist 檔案的 NSHumanReadableCopyright 欄位中也會使用版權資訊。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包含應用程式版權資訊的字串。

範例

<copyright>© 2010, Examples, Inc.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

customUpdateUI

指出應用程式是否將提供自己的更新對話方塊。如果為 false ,則 AIR 會向使用者顯示標準更新對話方塊。只有以 AIR 檔案散佈的應用程式才能使用內建 AIR 更新系統。

當已安裝應用程式版本的 customUpdateUI 元素設定為 true ,而且使用者稍後按兩下代表新版本的 AIR 檔或透過隱藏安裝功能安裝應用程式的更新程式時,執行階段就會開啟已安裝的應用程式版本。執行階段不會開啟預設的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接著,應用程式邏輯便會決定更新作業的執行方式 (AIR 檔中的應用程式 ID 和發行者 ID 都必須符合已安裝應用程式中的值,才能執行升級作業)。

備註: 只有在已安裝應用程式,以及使用者按兩下包含更新程式的 AIR 安裝檔案,或透過隱藏安裝功能安裝應用程式之更新程式的情況下, customUpdateUI 機制才會發揮效用。不管 customUpdateUI 是否為 true ,您都可以透過專屬應用程式邏輯下載並啟動更新程式,並且視需要顯示自訂的 UI。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更新 AIR 應用程式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true false (預設值)

範例

<customUpdateUI>true</customUpdateUI>

depthAndStencil

指出應用程式需要使用深度或模板緩衝區。您通常會在使用 3D 內容時使用這些緩衝區。根據預設,這個元素的值為 false ,會停用深度和模板緩衝區。這是必要元素,因為緩衝區必須在任何內容載入之前,於應用程式啟動時配置完成。

這個元素的設定必須符合傳遞做為 Context3D.configureBackBuffer() 方法之 enableDepthAndStencil 引數的值。如果值不符,AIR 就會發出錯誤。

這個元素只能在 renderMode = direct 時使用。如果 renderMode 不等於 direct ,ADT 就會擲回錯誤 118:

<depthAndStencil> element unexpected for render mode cpu.  It requires "direct" render mode.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true false (預設值)

範例

<depthAndStencil>true</depthAndStencil>

description

應用程式的說明,會顯示在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中。

如果您指定單一文字節點 (而非多個 text 元素),則不論系統語言為何,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都會使用這項說明。否則,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會使用最符合使用者作業系統之使用者介面語言的說明。例如,假設正在執行一項安裝作業,其中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 description 元素包含代表 en (英文) 地區的值。如果使用者的系統將 en (英文) 識別為使用者介面語言,則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會使用 en 說明。此外,如果系統使用者介面語言為 en-US (美式英文),安裝程式也會使用 en 說明。但是,如果系統使用者介面語言為 en-US,而且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定義了 en-US 和 en-GB 這兩個名稱,那麼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就會使用 en-US 這個值。如果應用程式定義的說明都不符合系統使用者介面語言,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就會使用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中定義的第一個 description 值。

如需開發多國語言應用程式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當地語系化 AIR 應用程式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text

內容

在 AIR 1.0 應用程式描述器結構中,只允許為該名稱 (而非多個 text 元素) 定義一個簡單文字節點。

在 AIR 1.1 (或更新版本) 中,您可以在 description 元素內指定多個語言。如 RFC4646 (http://www.ietf.org/rfc/rfc4646.txt) 中所定義,每一個 text 元素的 xml:lang 特質都可以指定一個語言代碼。

範例

具有簡單文字節點的說明:

<description>This is a sample AIR application.</description> 

以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當地語系化的文字元素說明 (適用於 AIR 1.1 及更新的版本):

<description> 
    <text xml:lang="en">This is an example.</text> 
    <text xml:lang="fr">C'est un exemple.</text> 
    <text xml:lang="es">Esto es un ejemplo.</text> 
</description> 

description

由作業系統向使用者顯示的檔案類型說明。檔案類型說明無法當地語系化。

請參閱:做為應用程式元素子系的 description

父元素: fileType

子元素:

內容

說明檔案內容的字串。

範例

<description>PNG image</description>

embedFonts

可讓您在 AIR 應用程式的 StageText 上使用自訂字體。這個元素是選擇性的。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字體

內容

embedFonts 元素可包含任何數目的字體元素。

範例

<embedFonts> 
   <font> 
      <fontPath>ttf/space age.ttf</fontPath>
      <fontName>space age</fontName> 
   </font>
   <font> 
      <fontPath>ttf/xminus.ttf</fontPath>
      <fontName>xminus</fontName> 
   </font>
</embedFonts>

Entitlements

iOS 使用名為 Entitlements 的屬性,提供應用程式存取額外的資源和功能。使用 Entitlements 元素即可在行動 iOS 應用程式中指定這項資訊。

父元素: iPhone

子元素: iOS Entitlements.plist 元素

內容

包含子元素,這些子元素會指定索引鍵值配對,做為應用程式的 Entitlements.plist 設定。Entitlements 元素的內容應該包括在 CDATA 區塊中。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iOS Developer Library 中的 權益索引鍵參考

範例

<iphone> 
... 
   <Entitlements> 
      <![CDATA[ 
         <key>aps-environment</key> 
         <string>development</string> 
      ]]> 
   </Entitlements> 
</iphone>

extension

檔案類型的副檔名字串。

父元素: fileType

子元素:

內容

識別副檔名字元的字串 (不包含點 “.”)。

範例

<extension>png</extension>

extensionID

指定應用程式使用之 ActionScript 擴充功能的 ID。ID 會定義在副檔名描述器文件中。

父元素: extensions

子元素:

內容

ActionScript 擴充功能 ID 的識別字串。

範例

<extensionID>com.example.extendedFeature</extensionID>

extensions

識別應用程式使用的 ActionScript 擴充功能。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extensionID

內容

extensionID 子元素,包含擴充功能描述器檔案中的 ActionScript 擴充功能 ID。

範例

<extensions> 
    <extensionID>extension.first</extensionID> 
    <extensionID>extension.next</extensionID> 
    <extensionID>extension.last</extensionID> 
</extensions>

externalSwfs

指定文字檔的名稱,檔案內含要由 ADT 設定用於遠端裝載的 SWF 清單。您可以封裝應用程式所使用的 SWF 子集,並且使用 Loader.load() 方法在執行階段載入其餘 (僅限資源) 的外部 SWF,藉此將初始應用程式下載大小減到最小。若要使用這個功能,您必須封裝應用程式,如此,ADT 就會將所有 ActionScript ByteCode (ABC) 從外部載入的 SWF 檔案移至主應用程式 SWF,留下只包含資源的 SWF 檔案。這是為了符合 Apple Store 禁止在安裝應用程式之後下載任何程式碼的規則所致。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載入僅限資源的外部 SWF,將下載大小減到最小

父元素: iPhone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文字檔的名稱,檔案內含要遠端裝載、以行分隔的 SWF 清單。

特質:

無。

範例

iOS:

<iPhone> 
    <externalSwfs>FileContainingListofSWFs.txt</externalSwfs> 
</iPhone>

filename

安裝應用程式時,要當做應用程式的檔名 (不含副檔名) 使用的字串。這個應用程式檔案會在執行階段啟動 AIR 應用程式。如果沒有指定 name 的值,那麼也會使用 filename 當做安裝資料夾的名稱。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filename 屬性可以包含下列字元以外的任何 Unicode (UTF-8) 字元,各種檔案系統都會禁止將下列字元當做檔名使用:

字元

十六進位碼

右列十六進位碼範圍內的字元

0x00 – x1F

*

x2A

"

x22

:

x3A

>

x3C

<

x3E

?

x3F

\

x5C

|

x7C

filename 的值不能以半形的點 (.) 做為結尾。

範例

<filename>MyApplication</filename>

fileType

說明應用程式可以註冊的單一檔案類型。

父元素: fileTypes

子元素:

內容

說明檔案類型的元素。

範例

<fileType> 
    <name>foo.example</name> 
    <extension>foo</extension> 
    <description>Example file type</description> 
    <contentType>text/plain</contentType> 
    <icon> 
        <image16x16>icons/fooIcon16.png</image16x16> 
        <image48x48>icons/fooIcon48.png</imge48x48> 
    <icon> 
</fileType>

fileTypes

您可以使用 fileTypes 元素,宣告能與 AIR 應用程式產生關聯的檔案類型。

安裝 AIR 應用程式時,會向作業系統登錄所宣告的檔案類型。如果這些檔案類型尚未與其它應用程式產生關聯,就會與 AIR 應用程式產生關聯。若要覆寫檔案類型與其它應用程式之間的現有關聯,請在執行階段使用 NativeApplication.setAsDefaultApplication() 方法 (建議先經過使用者的同意)。

備註: 執行階段方法都只能管理應用程式描述器中所宣告檔案類型的關聯。

fileTypes 是選擇性元素。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fileType

內容

fileTypes 元素可包含任何數目的 fileType 元素。

範例

<fileTypes> 
    <fileType> 
        <name>adobe.VideoFile</name> 
        <extension>avf</extension> 
        <description>Adobe Video File</description> 
        <contentType>application/vnd.adobe.video-file</contentType> 
        <icon> 
            <image16x16>icons/AIRApp_16.png</image16x16>       
            <image32x32>icons/AIRApp_32.png</image32x32>       
            <image48x48>icons/AIRApp_48.png</image48x48>      
            <image128x128>icons/AIRApp_128.png</image128x128> 
        </icon> 
    </fileType> 
</fileTypes>

字體

說明可在 AIR 應用程式中使用的單一自訂字體。

父元素: embedFonts

子元素: fontName fontPath

內容

指定自訂字體名稱及其路徑的元素。

範例

<font> 
   <fontPath>ttf/space age.ttf</fontPath>
   <fontName>space age</fontName> 
</font>

fontName

指定自訂字體的名稱。

父元素: 字體

子元素:

內容

要在 StageText.fontFamily 中指定的自訂字體名稱

範例

<fontName>space age</fontName> 

fontPath

提供自訂字體檔案的位置。

父元素: 字體

子元素:

內容

自訂字體檔案的路徑 (以來源為基準)。

範例

<fontPath>ttf/space age.ttf</fontPath> 

forceCPURenderModeForDevices

針對指定的裝置組合強制套用 CPU 顯示模式。這個功能會有效地讓您可以針對其餘 iOS 裝置選擇性地啟用 GPU 顯示模式。

您可以將這個標記新增為 iPhone 標記的子系,並且指定以空格分隔的裝置機型名稱清單。有效的裝置機型名稱包括:

iPad1,1

iPhone1,1

iPod1,1

iPad2,1

iPhone1,2

iPod2,1

iPad2,2

iPhone2,1

iPod3,3

iPad2,3

iPhone3.1

iPod4,1

iPad2,4

iPhone3,2

iPod5,1

iPad2,5

iPhone4,1

iPad3,1

iPhone5,1

iPad3,2

iPad3,3

iPad3,4

父元素: iPhone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以空格分隔的裝置機型名稱清單。

特質:

無。

範例

iOS:

... 
<renderMode>GPU</renderMode> 
... 
<iPhone> 
... 
   <forceCPURenderModeForDevices>iPad1,1 iPhone1,1 iPhone1,2 iPod1,1 
   </forceCPURenderModeForDevices> 
</iPhone>

fullScreen

指定應用程式是否要在全螢幕模式下啟動。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true false (預設值)

範例

<fullscreen>true</fullscreen>

height

應用程式主要視窗的初始高度。

如果未設定高度,高度將由根 SWF 檔案中的設定決定。若為 HTML 類型的 AIR 應用程式案例,則由作業系統決定。

在 AIR 2 中,視窗的最大高度從 2048 像素變更為 4096 像素。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最大值為 4095 的正整數。

範例

<height>4095</height>

icon

icon 屬性會指定一個或多個要用於應用程式的圖示檔案。您可以選擇是否要包含圖示。如果未指定 icon 屬性,作業系統便會顯示預設圖示。

指定的路徑必須相對於應用程式根目錄。圖示檔案必須是 PNG 格式。您可以指定下列所有圖示大小:

如果在元素中指定大小,檔案中的影像就必須是指定的大小。如果未提供任何大小,作業系統會自行縮放相近大小的圖示以符合需求。

備註: 指定的圖示不會自動加入至 AIR 套件。在封裝應用程式時,您必須將圖示檔案納入這些檔案的正確相對位置。

您可以為每一個可用大小準備一個影像,以獲得最佳的外觀效果。此外,請確保圖示在 16 和 32 位元色彩模式下,都能得到一致的外觀效果。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imageNxN

內容

每個所需圖示大小的 imageNxN 元素。

範例

<icon> 
    <image16x16>icons/smallIcon.png</image16x16> 
    <image32x32>icons/mediumIcon.png</image32x32> 
    <image48x48>icons/bigIcon.png</image48x48> 
    <image128x128>icons/biggestIcon.png</image128x128>  
</icon>

id

應用程式的識別名稱字串,又稱為應用程式 ID。通常會使用保留的 DNS 樣式識別名稱,但不一定要使用此樣式。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ID 值只能由下列字元組成:

  • 0–9

  • a–z

  • A–Z

  • . (點)

  • - (連字符號)

這個值必須介於 1 到 212 個字元之間。這是必要元素。

範例

<id>org.example.application</id>

imageNxN

定義與應用程式目錄相對的圖示路徑。

您可以使用下列圖示影像,每個影像會指定不同的圖示大小:

  • image16x16

  • image29x29 (AIR 2+)

  • image32x32

  • image36x36 (AIR 2.5+)

  • image48x48

  • image50x50 (AIR 3.4+)

  • image57x57 (AIR 2+)

  • image58x58 (AIR 3.4+)

  • image72x72 (AIR 2+)

  • image100x100 (AIR 3.4+)

  • image114x114 (AIR 2.6+)

  • image128x128

  • image144x144 (AIR 3.4+)

  • image512x512 (AIR 2+)

  • image1024x1024 (AIR 3.4+)

圖示必須是與影像元素所指定的大小相同的 PNG 圖像。您必須將圖示檔案加入應用程式套件中,應用程式描述器文件中使用的圖示並不會自動加入應用程式套件。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圖示的檔案路徑可以包含下列字元以外的任何 Unicode (UTF-8) 字元,多種檔案系統都禁止在檔案名稱中使用下列字元:

字元

十六進位碼

右列十六進位碼範圍內的字元

0x00 – x1F

*

x2A

"

x22

:

x3A

>

x3C

<

x3E

?

x3F

\

x5C

|

x7C

範例

<image32x32>icons/icon32.png</image32x32>

InfoAdditions

允許您指定 iOS 應用程式的其他屬性。

父元素: iPhone

子元素: iOS Info.plist 元素

內容

包含子元素,這些子元素會指定索引鍵值配對,做為應用程式的 Info.plist 設定:InfoAdditions 元素的內容應該包括在 CDATA 區塊中。

如需有關索引鍵值配對以及如何以 XML表示它們的詳細資訊,請參閱「Apple iPhone 參考元件庫」中的 資訊屬性清單索引鍵參考

範例

<InfoAdditions> 
    <![CDATA[ 
        <key>UIStatusBarStyle</key> 
        <string>UIStatusBarStyleBlackOpaque</string> 
        <key>UIRequiresPersistentWiFi</key> 
        <string>NO</string> 
    ]]> 
</InfoAdditions>

initialWindow

定義主要內容檔案與初始應用程式外觀。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下列所有元素都可以做為 initialWindow 元素的子系顯示。不過,需視 AIR 是否支援平台上的視窗而定,某些元素會被忽略:

元素

桌上型

行動裝置

aspectRatio

忽略

使用

autoOrients

忽略

使用

content

使用

使用

depthAndStencil

使用

使用

fullScreen

忽略

使用

height

使用

忽略

maximizable

使用

忽略

maxSize

使用

忽略

minimizable

使用

忽略

minSize

使用

忽略

renderMode

使用 (AIR 3.0 及更新版本)

使用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使用 (AIR 3.6 及更新版本)

忽略

resizable

使用

忽略

softKeyboardBehavior

忽略

使用

systemChrome

使用

忽略

title

使用

忽略

transparent

使用

忽略

visible

使用

忽略

width

使用

忽略

x

使用

忽略

y

使用

忽略

內容

定義應用程式外觀與行為的子元素。

範例

<initialWindow> 
    <title>Hello World</title> 
    <content> 
        HelloWorld.swf 
    </content> 
    <depthAndStencil>true</depthAndStencil> 
    <systemChrome>none</systemChrome> 
    <transparent>true</transparent> 
    <visible>true</visible> 
    <maxSize>1024 800</maxSize> 
    <minSize>320 240</minSize> 
    <maximizable>false</maximizable> 
    <minimizable>false</minimizable> 
    <resizable>true</resizable> 
    <x>20</x> 
    <y>20</y> 
    <height>600</height> 
    <width>800</width> 
    <aspectRatio>landscape</aspectRatio> 
    <autoOrients>true</autoOrients> 
    <fullScreen>false</fullScreen> 
    <renderMode>direct</renderMode> 
</initialWindow>

installFolder

指出預設安裝目錄的子目錄。

在 Windows 中,預設的安裝子目錄為 Program Files 目錄;在 Mac OS 中則是 /Applications 目錄。在 Linux 中則安裝於 /opt/。舉例來說,如果將 installFolder 屬性設定為 "Acme" ,而且應用程式的名稱為 "ExampleApp" ,應用程式在 Windows 中的安裝位置就會是 C:\Program Files\Acme\ExampleApp、在 Mac OS 中的安裝位置是 /Applications/Acme/Example.app,而在 Linux 中的安裝位置則是 /opt/Acme/ExampleApp。

installFolder 是選擇性屬性。如果未指定 installFolder 屬性,應用程式便會根據 name 屬性,安裝在預設安裝目錄的子目錄中。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除了各種檔案系統都禁止當做資料夾名稱使用的字元以外, installFolder 屬性可以包含任何 Unicode (UTF-8) 字元 (如需例外字元清單,請參閱 filename 屬性)。

如果您希望指定巢狀子目錄,可以使用正斜線 (/) 字元做為目錄分隔符號字元。

範例

<installFolder>utilities/toolA</installFolder>

manifest

指定要為應用程式新增至 Android 資訊清單檔案的資訊。

父元素: manifestAdditions

子元素: 由 Android SDK 定義。

內容

技術上而言,manifest 元素不是 AIR 應用程式描述器結構的一部分。它是 Android 資訊清單 XML 文件的根元素。任何在 manifest 元素中放置的內容必須遵循 AndroidManifest.xml 結構。當您使用 AIR 工具產生 APK 檔案時,會將 manifest 元素中的資訊複製到應用程式產生的 AndroidManifest.xml 對應部分。

如果您指定的 Android 資訊清單值只在比 AIR 直接支援版本更新的 SDK 版本中提供,則在封裝應用程式時,您必須將 ‑platformsdk 旗標設定為 ADT。請將旗標設定為檔案系統路徑,該路徑指向支援所要新增之值的 Android SDK 版本。

manifest 元素本身必須包括在 AIR 應用程式描述器的 CDATA 區塊中。

範例

<![CDATA[      
    <manifest android:sharedUserID="1001"> 
        <uses-permission android:name="android.permission.CAMERA"/> 
        <uses-feature android:required="false" android:name="android.hardware.camera"/> 
        <application     android:allowClearUserData="true" 
                    android:enabled="true" 
                    android:persistent="true"/> 
    </manifest> 
]]>

manifestAdditions

指定要新增至 Android 資訊清單檔案的資訊。

每個 Android 應用程式都包括定義基本應用程式屬性的資訊清單檔案。Android 資訊清單在概念上類似於 AIR 應用程式描述器。AIR for Android 應用程式同時具有應用程式描述器與自動產生的 Android 資訊清單檔案。封裝 AIR for Android 應用程式時,會將此 manifestAdditions 元素中的資訊新增至對應的 Android 資訊清單文件部分。

父元素: android

子元素: manifest

內容

manifestAdditions 元素中的資訊會新增至 AndroidManifest XML 文件中。

AIR 會在產生的 Android 資訊清單文件中設定數個資訊清單項目,以確保應用程式與執行階段功能可正常運作。您無法覆寫下列設定:

您無法設定 manifest 元素的下列特質:

  • package

  • android:versionCode

  • android:versionName

您無法設定主要 activity 元素的下列特質:

  • android:label

  • android:icon

您無法設定 application 元素的下列特質:

  • android:theme

  • android:name

  • android:label

  • android:windowSoftInputMode

  • android:configChanges

  • android:screenOrientation

  • android:launchMode

範例

<manifestAdditions> 
    <![CDATA[      
        <manifest android:installLocation="preferExternal"> 
            <uses-permission android:name="android.permission.INTERNET"/> 
            <application     android:allowClearUserData="true" 
                        android:enabled="true" 
                        android:persistent="true"/> 
        </manifest> 
    ]]> 
</manifestAdditions>

maximizable

指定視窗是否可最大化。

備註: 在 Mac OS X 這類作業系統中,將視窗最大化也是一項調整大小作業,因此 maximizable 和 resizable 都必須設定為 false ,以避免視窗大小遭縮放或調整。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true (預設值) 或 false

範例

<maximizable>false</maximizable>

maxSize

視窗的大小上限。如果您未設定大小上限,則由作業系統決定。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代表寬度與高度上限的兩個整數,以空格分隔。

備註: 在 AIR 2 中,AIR 支援的視窗大小上限從 2048x2048 像素增加至 4096x4096 像素 (因為螢幕座標從零開始,所以您可以使用的寬度或高度上限為 4095)。

範例

<maxSize>1024 360</maxSize>

minimizable

指定視窗是否可最小化。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true (預設值) 或 false

範例

<minimizable>false</minimizable>

minSize

指定視窗允許的大小下限。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代表寬度與高度下限的兩個整數,以空格分隔。請注意,作業系統實行的大小下限優先於應用程式描述器中設定的值。

範例

<minSize>120 60</minSize>

name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顯示的應用程式標題。

如果未指定 name 元素,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就會顯示 filename 做為應用程式名稱。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text

內容

如果您指定單一文字節點 (而非多個 <text> 元素),則不論系統語言為何,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都會使用這個名稱。

在 AIR 1.0 應用程式描述器結構中,只允許為該名稱 (而非多個 text 元素) 定義一個簡單文字節點。在 AIR 1.1 (或更新版本) 中,您可以在 name 元素內指定多個語言。

RFC4646 (http://www.ietf.org/rfc/rfc4646.txt) 中所定義,每一個 text 元素的 xml:lang 特質都可以指定一個語言代碼。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會使用最符合使用者作業系統之使用者介面語言的名稱。例如,假設正在執行一項安裝作業,其中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 name 元素包含代表 en (英文) 地區的值。如果作業系統將 en (英文) 識別為使用者介面語言,那麼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就會使用這個 en 名稱。此外,如果系統使用者介面語言為 en-US (美式英文),安裝程式也會使用這個 en 名稱。但是,如果使用者介面語言為 en-US,而且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定義了 en-US 和 en-GB 這兩個名稱,那麼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就會使用 en-US 這個值。如果應用程式定義的名稱都不符合系統使用者介面語言,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就會使用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中定義的第一個 name 值。

name 元素只會定義在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中使用的應用程式標題。AIR 應用程式的安裝程式支援下列語言:繁體中文、簡體中文、捷克文、荷蘭文、英文、法文、德文、義大利文、日文、韓文、波蘭文、巴西葡萄牙文、俄文、西班牙文、瑞典文和土耳其文。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會根據系統使用者介面語言選取所顯示的語言 (針對應用程式標題和說明以外的文字而言)。這個語言選取項目與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中的設定無關。

針對已安裝且正在執行中的應用程式, name 元素「不會」定義可供其使用的地區。如需有關開發多國語言應用程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當地語系化 AIR 應用程式

範例

下列範例會使用簡單文字節點定義名稱:

<name>Test Application</name> 

下列範例 (適用於 AIR 1.1 及更新的版本) 使用 <text> 元素節點指定三種語言 (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 的名稱:

<name> 
    <text xml:lang="en">Hello AIR</text> 
    <text xml:lang="fr">Bonjour AIR</text> 
    <text xml:lang="es">Hola AIR</text> 
</name> 

name

識別檔案類型的名稱。

父元素: fileType

子元素:

內容

表示檔案類型名稱的字串。

範例

<name>adobe.VideoFile</name>

programMenuFolder

指出 Windows 作業系統「所有程式」功能表或 Linux「應用程式」選單中的應用程式捷徑位置(在其他作業系統中,目前會忽略這個設定)。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除了各種檔案系統都禁止當做資料夾名稱使用的字元以外,用於 programMenuFolder 值的字串可以包含任何 Unicode (UTF-8) 字元 (如需例外字元清單,請參閱 filename 元素)。請「勿」使用正斜線 (/) 字元做為這個值的最後一個字元。

範例

<programMenuFolder>Example Company/Sample Application</programMenuFolder>

publisherID

識別發行者 ID,以便更新原先使用 AIR 1.5.2 版或較舊版本所建立的 AIR 應用程式。

只有在建立應用程式更新時,才需指定發行者 ID。 publisherID 元素的值必須符合 AIR 為先前應用程式版本所產生的發行者 ID。若為已安裝的應用程式,則可在安裝應用程式的資料夾中 (位於 META-INF/AIR/publisherid 檔案中) 找到發行者 ID。

使用 AIR 1.5.3 或更新版本建立的新應用程式不應指定發行者 ID。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關於 AIR 發行者識別名稱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發行者 ID 字串。

範例

<publisherID>B146A943FBD637B68C334022D304CEA226D129B4.1</publisherID>

renderMode

指定是否使用圖像處理單元 (GPU) 加速 (如果目前的電腦裝置支援此功能)。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下列其中一個值:

  • auto (預設值) — 目前會退回 CPU 模式。

  • cpu — 未使用硬體加速。

  • direct — CPU 出現顯示視覺調整,位圖複製使用 GPU。在 AIR 3+ 提供。

    備註: 若要在行動平台上使用 AIR 來利用 Flash 內容的 GPU 加速,Adobe 建議您使用 renderMode="direct" (即 Stage3D),而不要使用 renderMode="gpu"。Adobe 正式支援並建議使用下列 Stage3D 架構:Starling (2D) 和 Away3D (3D)。如需有關 Stage3D 和 Starling/Away3D 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http://gaming.adobe.com/getstarted/
  • gpu — 使用硬體加速 (若有的話)。

    重要事項: 請勿為 Flex 應用程式使用 GPU 顯示模式。

範例

<renderMode>direct</renderMode>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指定應用程式要在具有高解析度螢幕的裝置或電腦顯示上使用標準解析度,還是高解析度。設定為預設值「標準」時,應用程式會將螢幕當成標準解析度螢幕。設定為「高」時,應用程式可以處理每個高解析度像素。

例如,在 640x960 高解析度 iPhone 螢幕上,如果設定為「標準」,則全螢幕舞台尺寸為 320x480,並且每一應用程式像素會使用 4 螢幕像素來顯示。如果設定為「高」,則全螢幕舞台尺寸為 640x960。

在具有標準解析度螢幕的裝置上,不論使用哪個設定,舞台尺寸都會符合螢幕尺寸。

如果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元素位於 iPhone 元素的巢狀結構內,則會套用至 iOS 裝置。在此情況下,您可以使用 excludeDevices 特質來指定哪些裝置不套用此設定。

如果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元素位於 initialWindow 元素的巢狀結構內,則會套用至支援高解析度顯示器之 MacBook Pro 電腦上的桌上型 AIR 應用程式。指定的值會套用至應用程式中使用的所有原生視窗。AIR 3.6 及更新版本中支援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元素以巢狀方式出現在 initialWindow 元素中。

父元素: iPhone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standard (預設值) 或 high。

特質:

excludeDevices — 以空格分隔之 iOS 機型名稱或機型名稱前置詞的清單。這允許開發人員可讓一些裝置使用高解析度,其他則使用標準解析度。只有 iOS 才可以使用這個特質 (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元素位於 iPhone 元素的巢狀結構內)。 excludeDevices 特質可以在 AIR 3.6 及更新版本中取得。

若這個特質中指定了任何裝置的機型名稱,則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值與指定的值相反。換句話說,如果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值為「高」,則排除的裝置會使用標準解析度。如果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值為「標準」,則排除的裝置會使用高解析度。

值為 iOS 裝置機型名稱或機型名稱前置詞。例如,值 iPad3,1 特別表示 Wi-Fi 第 3 代 iPad (而不是 GSM 或 CDMA 第 3 代 iPad)。或者,值 iPad3 表示任何第 3 代 iPad。iOS 機型名稱的非官方清單可以在 iPhone wiki 機型頁 取得。

範例

桌上型:

<initialWindow>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high</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initialWindow>

iOS:

<iPhone>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excludeDevices="iPad3 iPad4">high</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iPhone>

resizable

指定視窗是否以調整大小。

備註: 在 Mac OS X 這類作業系統中,將視窗最大化也是一項調整大小作業,因此 maximizable 和 resizable 都必須設定為 false ,以避免視窗大小遭縮放或調整。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true (預設值) 或 false

範例

<resizable>false</resizable>

softKeyboardBehavior

指定顯示虛擬鍵盤時的應用程式預設行為。預設行為是向上平移應用程式。執行階段會在螢幕上保留取得焦點的文字欄位或互動式物件。如果您的應用程式沒有提供自己的鍵盤處理邏輯,請使用 pan 選項。

您也可以將 softKeyboardBehavior 元素設定為 none,以關閉自動行為。在此例中,文字欄位與互動式物件會在軟體鍵盤升起顯示時傳送 SoftKeyboardEvent,但是執行階段不會平移應用程式或調整其大小。您的應用程式必須將文字輸入區域保持在畫面中。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none 或 pan。預設值為 pan。

範例

<softKeyboardBehavior>none</softKeyboardBehavior>

supportedLanguages

識別應用程式支援的語言。這個元素僅限 iOS、Mac 固定執行階段和 Android 應用程式使用。所有其他應用程式類型則會忽略這個元素。

如果您未指定這個元素,封裝程式預設會根據應用程式類型執行下列動作:

  • iOS — AIR 執行階段支援的所有語言會在 iOS App Store 中列為應用程式的支援語言。

  • Mac 固定執行階段 — 以固定組合包封裝的應用程式沒有當地語系化資訊。

  • Android — 應用程式組合包具有 AIR 執行階段支援之所有語言的資源。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以空格分隔的支援語言清單。有效的語言值為 AIR 執行階段支援之語言的 ISO 639‑1 值: en de es fr it ja ko pt ru cs nl pl sv tr zh da nb iw

封裝程式會因為 <supportedLanguages> 元素的空白值而產生錯誤。

備註: 如果您使用 <supportedLanguages> 標籤且其中未包含語言,則當地語系化標籤 (例如名稱標籤) 會忽略該語言的值。如果原生擴充功能具有並非由 <supportedLangauges> 標籤指定之語言的資源,則會發出警告並忽略該語言的資源。

範例

<supportedLanguages>en ja fr es</supportedLanguages>

supportedProfiles

識別應用程式支援的描述檔。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您可以在 supportedProfiles 元素中包含下列任一值:

  • desktop :桌上型描述檔適用於使用 AIR 檔案安裝在桌上型電腦的 AIR 應用程式。這些應用程式沒有 NativeProcess 類別 (可提供和原生應用程式通訊功能) 的存取權。

  • extendedDesktop :延伸桌上型描述檔適用於使用原生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安裝在桌上型電腦的 AIR 應用程式。這些應用程式具有 NativeProcess 類別 (可提供和原生應用程式通訊功能) 的存取權。

  • mobileDevice —行動裝置描述檔適用於行動應用程式。

  • extendedMobileDevice :目前尚無法使用延伸行動裝置描述檔。

supportedProfiles 是選擇性屬性。若您未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中包含這個元素時,可以針對任何描述檔編譯和部署應用程式。

若要指定多重描述檔,請以空格字元分隔每一個描述檔。例如,下列設定指定應用程式只能用於 desktop 和 extended 描述檔中。

<supportedProfiles>desktop extendedDesktop</supportedProfiles>
備註: 當您使用 ADL 執行應用程式且沒有指定 ADL -profile 選項值時,會使用應用程式描述器中的第一個描述檔 (如果在應用程式描述器中也沒有指定任何描述檔,則會使用 desktop 描述檔)。

範例

<supportedProfiles>desktop mobileDevice</supportedProfiles>

systemChrome

指定是否使用作業系統提供的標準標題列、邊界及控制項,來建立初始應用程式視窗。

您無法在執行階段變更視窗的系統顏色設定。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下列其中一個值:

  • none — 不提供系統顏色。應用程式 (或是 Flex 等應用程式架構) 必須負責顯示視窗顏色。

  • standard (預設值) — 由作業系統提供系統顏色。

範例

<systemChrome>standard</systemChrome>

text

指定當地語系化字串。

http://www.ietf.org/rfc/rfc4646.txt (http://www.ietf.org/rfc/rfc4646.txt) 中所定義,text 元素的 xml:lang 特質可以指定一個語言代碼。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會將 text 元素與最符合使用者作業系統之使用者介面語言的 xml:lang 特質值搭配使用。

例如,當安裝的 text 元素包含 en (英文) 地區設定值時。如果作業系統將 en (英文) 識別為使用者介面語言,那麼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就會使用這個 en 名稱。此外,如果系統使用者介面語言為 en-US (美式英文),安裝程式也會使用這個 en 名稱。但是,如果使用者介面語言為 en-US,而且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定義了 en-US 和 en-GB 這兩個名稱,那麼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就會使用 en-US 這個值。

如果應用程式定義的 text 元素都不符合系統使用者介面語言,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就會使用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中定義的第一個 name 值。

子元素:

內容

指定地區設定的 xml:lang 特質以及當地語系化文字的字串。

範例

<text xml:lang="fr">Bonjour AIR</text>

title

指定在初始應用程式視窗標題列中顯示的標題。

只有將 systemChrome 元素設定為 standard 時,才會顯示標題。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包含視窗標題的字串。

範例

<title>Example Window Title</title>

transparent

指定初始應用程式視窗是否與桌面進行 Alpha 混合。

啟用套用透明度的視窗時,速度會變慢,並且會耗用更多記憶體。您無法在執行階段變更透明度設定。

重要事項: systemChrome 設定為 none 時,您只能將 transparent 設定為 true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true false (預設值)

範例

<transparent>true</transparent>

version

指定應用程式的版本資訊

版本字串是應用程式定義的指示項。AIR 不會以任何方式解譯版本字串。因此,版本 “3.0” 不會被認定為比版本 “2.0” 還要新。範例: "1.0" 、" .4" 、" 0.5 "、 "4.9" "1.3.4a"

在 AIR 2.5 及更新的版本中, versionNumber versionLabel 元素已取代 version 元素。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包含應用程式版本的字串。

範例

<version>0.1 Alpha</version>

versionLabel

指定使用者易懂的版本字串。

安裝對話方塊中會顯示版本標籤值,而不是 versionNumber 元素的值。如果未使用 versionLabel ,則 versionNumber 會同時用於兩者。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包含公開顯示的版本文字字串。

範例

<versionLabel>0.9 Beta</versionlabel>

versionNumber

應用程式版本號碼。

父元素: application

子元素:

內容

版本號碼可包含多達三個以句號分隔的整數序列。每個整數必須是 0 到 999 之間的數字 (含)。

範例

<versionNumber>1.0.657</versionNumber> 
 
<versionNumber>10</versionNumber> 
 
<versionNumber>0.01</versionNumber>

visible

指定初始應用程式視窗在建立後是否立即可見。

AIR 視窗 (包括初始視窗) 預設會在隱藏狀態下建立。您可以呼叫 NativeWindow 物件的 activate() 方法,或是將 visible 屬性設定為 true 以顯示視窗。您可能會希望一開始先讓主要視窗呈現隱藏狀態,如此便不會顯示視窗位置、視窗大小,以及視窗內容配置的變更。

除非在 MXML 定義中將 visible 特質設定為 false ,否則 Flex mx:WindowedApplication 組件會在傳送 applicationComplete 事件之前,自動顯示並立即啟動視窗。

行動描述檔 (不支援視窗) 中的裝置會忽略可見設定。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true false (預設值)

範例

<visible>true</visible>

width

應用程式主要視窗的初始寬度。

如果未設定寬度,寬度將由根 SWF 檔案中的設定決定。若為 HTML 類型的 AIR 應用程式案例,則由作業系統決定。

在 AIR 2 中,視窗的最大寬度從 2048 像素變更為 4096 像素。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最大值為 4095 的正整數。

範例

<width>1024</width>

x

初始應用程式視窗的水平位置。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最好是讓作業系統決定視窗的初始位置,而不是指定固定值。

螢幕座標系統的原點 (0,0) 為主要桌面螢幕的左上角 (由作業系統決定)。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整數值。

範例

<x>120</x>

y

初始應用程式視窗的垂直位置。

在大部分的情況下,最好是讓作業系統決定視窗的初始位置,而不是指定固定值。

螢幕座標系統的原點 (0,0) 為主要桌面螢幕的左上角 (由作業系統決定)。

父元素: initialWindow

子元素:

內容

整數值。

範例

<y>25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