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透過 iTunes App Store 散佈的 AIR 應用程式,只要符合下列條件 (這些原則是由 Apple App Store 強制執行,而非 AIR),便可以送出更新到商店來更新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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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碼簽署憑證和提供描述檔是核發給同一個 Apple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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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 套件使用同一個 Apple Bundle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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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不會減少支援的裝置 (換言之,如果原始應用程式支援執行 iOS 3 的裝置,則您無法建立取消支援 iOS 3 的更新)。
重要事項:
由於 AIR SDK 2.6 和更新版本不支援 iOS 3,而 AIR 2 會支援,因此您無法以 AIR 2.6+ 開發的更新來更新以 AIR 2 開發的已發佈 iOS 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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