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 for TV 應用程式描述器屬性

如同其他 AIR 應用程式,設定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中的基本應用程式屬性。電視描述檔應用程式會忽略某些桌上型特定的屬性,像是視窗大小與透明度。 extendedTV 描述檔中的應用程式目標裝置可以使用原生擴充功能。這些應用程式會識別 extensions 元素中使用的原生擴充功能。

一般設定

對於所有電視描述檔應用程式,有數個重要的應用程式描述器設定。

必要的 AIR 執行階段版本

使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命名空間,指定應用程式所需的 AIR 執行階段版本。

application 元素中指派的命名空間,大致上決定了應用程式可使用的功能。例如,假設應用程式使用 AIR 2.5 命名空間,但使用者已安裝某個較新的版本。在此情況下,即使在較新的 AIR 版本中有不同的行為,應用程式看到的仍是 AIR 2.5 行為。只有當您變更命名空間並發佈更新時,您的應用程式才能存取新的行為和功能。安全性修正為此規則的重要例外。

使用 application 根元素的 xmlns 屬性,指定命名空間:

<application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2.5">

AIR 2.5 是第一個支援電視應用程式的 AIR 版本。

應用程式身分識別

針對發佈的每個應用程式,有數種設定必須是唯一的。這些設定包括 id name filename 元素。

<id>com.example.MyApp</id> 
<name>My Application</name> 
<filename>MyApplication</filename>

應用程式版本

versionNumber 元素中指定應用程式版本。指定 versionNumber 的值時,可以使用最多三個號碼的序列,號碼之間以點分隔,例如:“0.1.2”。版本號碼的每個區段最多可以有三位數字。(亦即,“999.999.999”為允許的最大版本號碼)。號碼中毋須包括所有三個區段;“1”與“1.0”都是合法的版本號碼。

您也可以使用 versionLabel 元素,指定版本的標籤。新增版本標籤時,會顯示標籤,而不是版本號碼。

<versionNumber>1.23.7<versionNumber> 
<versionLabel>1.23 Beta 7</versionLabel>

主要應用程式 SWF

initialWindow 元素的 versionLabel 子元素中,指定主要應用程式 SWF 檔案。以電視描述檔中的裝置為目標時,必須使用 SWF 檔案 (不支援 HTML 類型應用程式)。

<initialWindow> 
    <content>MyApplication.swf</content> 
</initialWindow>

您必須將檔案包括在 AIR 套件中 (使用 ADT 或您的 IDE)。只是參照應用程式描述器中的名稱,不會將檔案自動包括在套件中。

主要螢幕屬性

initialWindow 元素中有數個子元素控制著應用程式主畫面的初始外觀與行為。雖然電視描述檔會在裝置上忽略這其中大部分屬性,但您可以使用 fullScreen 元素:

  • fullScreen — 指定應用程式是應佔滿整個裝置顯示器,還是與一般作業系統顏色共用顯示器。

    <fullScreen>true</fullScreen>

visible 元素

visible 元素是 initialWindow 元素的子元素。AIR for TV 會忽略 visible 元素,因為在 AIR for TV 裝置上您的應用程式內容永遠為可見的。

不過,如果您的應用程式也以桌上型裝置為目標,請將 visible 元素設定為 true

在桌上型裝置上,這個元素的值預設為 false 。因此,如果未包含 visible 元素,在桌上型裝置上就看不到應用程式的內容。雖然您可以使用 ActionScript 類別 NativeWindow 讓桌上型裝置顯示內容,但是電視裝置描述檔不支援 NativeWindow 類別。如果您嘗試在執行 AIR for TV 裝置的應用程式上使用 NativeWindow 類別,應用程式將無法載入。無論您是否呼叫 NativeWindow 類別的方法,使用該類別的應用程式都無法在 AIR for TV 裝置上載入。

支援的描述檔

如果應用程式只適合在電視裝置上執行,則您可以防止應用程式安裝到其他類型的電腦裝置上。請在 supportedProfiles 元素排除支援清單中的其他描述檔:

<supportedProfiles>tv extendedTV</supportedProfiles>

如果應用程式會使用原生擴充功能,請只在支援描述檔清單中包含 extendedTV 描述檔:

<supportedProfiles>extendedTV</supportedProfiles>

如果省略 supportedProfiles 元素,則應用程式會假設支援所有描述檔。

不要「只」在 supportedProfiles 清單中包含 tv 描述檔。有些電視裝置會永遠以對應於 extendedTV 描述檔的模式執行 AIR for TV。這個行為使得 AIR for TV 可以執行使用原生擴充功能的應用程式。如果您的 supportedProfiles 元素只指定 tv ,即表示您的內容與 extendedTV 的 AIR for TV 模式不相容。因此,有些電視裝置不會載入只指定 tv 描述檔的應用程式。

如需 tv extendedTV 設定檔中支援之 ActionScript 類別的清單,請參閱 不同描述檔的功能

必須要有原生擴充功能

支援 extendedTV 描述檔的應用程式可以使用原生擴充功能。

請使用 extensions extensionID 元素,在應用程式描述器中宣告 AIR 應用程式會使用的所有原生擴充功能。下列範例說明指定兩個必要原生擴充功能的語法:

<extensions> 
     <extensionID>com.example.extendedFeature</extensionID> 
    <extensionID>com.example.anotherFeature</extensionID> 
</extensions>

如果擴充功能未列出,應用程式便無法加以使用。

extensionID 元素的值與擴充功能描述器檔案中的 id 元素相同。擴充功能描述器檔案是一個名為 extension.xml 的 XML 檔。它封裝在您自裝置製造商得到的 ANE 檔中。

如果您列出 extensions 元素中的擴充功能,但 AIR for TV 裝置未安裝該擴充功能,應用程式將無法執行。這個規則的例外是,在使用 AIR for TV 應用程式封裝的 ANE 檔案具有虛設常式版擴充功能的情況下。在此情況下,應用程式可以執行,但使用的是虛設常式版擴充功能。虛設常式版本具有 ActionScript 程式碼,但沒有原生程式碼。

應用程式圖示

在電視裝置中使用應用程式圖示的需求依裝置而異。例如,裝置製造商會指定:
  • 必要的圖示和圖示大小。

  • 必要的檔案類型和命名慣例。

  • 提供應用程式圖示的方式,例如是否將圖示封裝在應用程式中。

  • 是否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 icon 元素中指定圖示。

  • 應用程式未提供圖示時的行為。

如需詳細資訊,請洽詢裝置製造商。

忽略的設定

電視裝置上的應用程式將忽略適用於行動、原生視窗或桌上型作業系統功能的應用程式設定。忽略的設定如下:

  • allowBrowserInvocation

  • aspectRatio

  • autoOrients

  • customUpdateUI

  • fileTypes

  • height

  • installFolder

  • maximizable

  • maxSize

  • minimizable

  • minSize

  • programMenuFolder

  • renderMode

  • resizable

  • systemChrome

  • title

  • transparent

  • visible

  • width

  • x

  •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