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 for TV 應用程式描述器屬性

如同其他 AIR 應用程式,設定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中的基本應用程式屬性。電視描述檔應用程式會忽略某些桌上型特定的屬性,像是視窗大小與透明度。 extendedTV 描述檔中的應用程式目標裝置可以使用原生擴充功能。這些應用程式會識別 extensions 元素中使用的原生擴充功能。

一般設定

對於所有電視描述檔應用程式,有數個重要的應用程式描述器設定。

必要的 AIR 執行階段版本

使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命名空間,指定應用程式所需的 AIR 執行階段版本。

application 元素中指派的命名空間,大致上決定了應用程式可使用的功能。例如,假設應用程式使用 AIR 2.5 命名空間,但使用者已安裝某個較新的版本。在此情況下,即使在較新的 AIR 版本中有不同的行為,應用程式看到的仍是 AIR 2.5 行為。只有當您變更命名空間並發佈更新時,您的應用程式才能存取新的行為和功能。安全性修正為此規則的重要例外。

使用 application 根元素的 xmlns 屬性,指定命名空間:

<application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2.5">

AIR 2.5 是第一個支援電視應用程式的 AIR 版本。

應用程式身分識別

針對發佈的每個應用程式,有數種設定必須是唯一的。這些設定包括 id 、 name 和 filename 元素。

<id>com.example.MyApp</id> 
<name>My Application</name> 
<filename>MyApplication</filename>

應用程式版本

在 versionNumber 元素中指定應用程式版本。指定 versionNumber 的值時,可以使用最多三個號碼的序列,號碼之間以點分隔,例如:“0.1.2”。版本號碼的每個區段最多可以有三位數字。(亦即,“999.999.999”為允許的最大版本號碼)。號碼中毋須包括所有三個區段;“1”與“1.0”都是合法的版本號碼。

您也可以使用 versionLabel 元素,指定版本的標籤。新增版本標籤時,會顯示標籤,而不是版本號碼。

<versionNumber>1.23.7<versionNumber> 
<versionLabel>1.23 Beta 7</versionLabel>

主要應用程式 SWF

在 initialWindow 元素的 versionLabel 子元素中,指定主要應用程式 SWF 檔案。以電視描述檔中的裝置為目標時,必須使用 SWF 檔案 (不支援 HTML 類型應用程式)。

<initialWindow> 
    <content>MyApplication.swf</content> 
</initialWindow>

您必須將檔案包括在 AIR 套件中 (使用 ADT 或您的 IDE)。只是參照應用程式描述器中的名稱,不會將檔案自動包括在套件中。

主要螢幕屬性

initialWindow 元素中有數個子元素控制著應用程式主畫面的初始外觀與行為。雖然電視描述檔會在裝置上忽略這其中大部分屬性,但您可以使用 fullScreen 元素:

  • fullScreen — 指定應用程式是應佔滿整個裝置顯示器,還是與一般作業系統顏色共用顯示器。

    <fullScreen>true</fullScreen>

visible 元素

visible 元素是 initialWindow 元素的子元素。AIR for TV 會忽略 visible 元素,因為在 AIR for TV 裝置上您的應用程式內容永遠為可見的。

不過,如果您的應用程式也以桌上型裝置為目標,請將 visible 元素設定為 true 。

在桌上型裝置上,這個元素的值預設為 false 。因此,如果未包含 visible 元素,在桌上型裝置上就看不到應用程式的內容。雖然您可以使用 ActionScript 類別 NativeWindow 讓桌上型裝置顯示內容,但是電視裝置描述檔不支援 NativeWindow 類別。如果您嘗試在執行 AIR for TV 裝置的應用程式上使用 NativeWindow 類別,應用程式將無法載入。無論您是否呼叫 NativeWindow 類別的方法,使用該類別的應用程式都無法在 AIR for TV 裝置上載入。

支援的描述檔

如果應用程式只適合在電視裝置上執行,則您可以防止應用程式安裝到其他類型的電腦裝置上。請在 supportedProfiles 元素排除支援清單中的其他描述檔:

<supportedProfiles>tv extendedTV</supportedProfiles>

如果應用程式會使用原生擴充功能,請只在支援描述檔清單中包含 extendedTV 描述檔:

<supportedProfiles>extendedTV</supportedProfiles>

如果省略 supportedProfiles 元素,則應用程式會假設支援所有描述檔。

不要「只」在 supportedProfiles 清單中包含 tv 描述檔。有些電視裝置會永遠以對應於 extendedTV 描述檔的模式執行 AIR for TV。這個行為使得 AIR for TV 可以執行使用原生擴充功能的應用程式。如果您的 supportedProfiles 元素只指定 tv ,即表示您的內容與 extendedTV 的 AIR for TV 模式不相容。因此,有些電視裝置不會載入只指定 tv 描述檔的應用程式。

如需 tv 和 extendedTV 設定檔中支援之 ActionScript 類別的清單,請參閱 不同描述檔的功能 。

必須要有原生擴充功能

支援 extendedTV 描述檔的應用程式可以使用原生擴充功能。

請使用 extensions 和 extensionID 元素,在應用程式描述器中宣告 AIR 應用程式會使用的所有原生擴充功能。下列範例說明指定兩個必要原生擴充功能的語法:

<extensions> 
     <extensionID>com.example.extendedFeature</extensionID> 
    <extensionID>com.example.anotherFeature</extensionID> 
</extensions>

如果擴充功能未列出,應用程式便無法加以使用。

extensionID 元素的值與擴充功能描述器檔案中的 id 元素相同。擴充功能描述器檔案是一個名為 extension.xml 的 XML 檔。它封裝在您自裝置製造商得到的 ANE 檔中。

如果您列出 extensions 元素中的擴充功能,但 AIR for TV 裝置未安裝該擴充功能,應用程式將無法執行。這個規則的例外是,在使用 AIR for TV 應用程式封裝的 ANE 檔案具有虛設常式版擴充功能的情況下。在此情況下,應用程式可以執行,但使用的是虛設常式版擴充功能。虛設常式版本具有 ActionScript 程式碼,但沒有原生程式碼。

應用程式圖示

在電視裝置中使用應用程式圖示的需求依裝置而異。例如,裝置製造商會指定:
  • 必要的圖示和圖示大小。

  • 必要的檔案類型和命名慣例。

  • 提供應用程式圖示的方式,例如是否將圖示封裝在應用程式中。

  • 是否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 icon 元素中指定圖示。

  • 應用程式未提供圖示時的行為。

如需詳細資訊,請洽詢裝置製造商。

忽略的設定

電視裝置上的應用程式將忽略適用於行動、原生視窗或桌上型作業系統功能的應用程式設定。忽略的設定如下:

  • allowBrowserInvocation

  • aspectRatio

  • autoOrients

  • customUpdateUI

  • fileTypes

  • height

  • installFolder

  • maximizable

  • maxSize

  • minimizable

  • minSize

  • programMenuFolder

  • renderMode

  • resizable

  • systemChrome

  • title

  • transparent

  • visible

  • width

  • x

  •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