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中的基本應用程式屬性。此部分涵蓋與桌上型 AIR 應用程式相關的屬性。
AIR 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
中完整說明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元素。
必要的 AIR 執行階段版本
使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命名空間,指定應用程式所需的 AIR 執行階段版本。
application
元素中指派的命名空間,大致上決定了應用程式可使用的功能。例如,如果應用程式使用 AIR 1.5 命名空間,且使用者已安裝 AIR 3.0,則應用程式會出現 AIR 1.5 的行為 (即使在 AIR 3.0 中已變更該行為)。只有當您變更命名空間且發佈更新,應用程式才能存取新行為與功能。安全性與 WebKit 變更為此一原則的主要例外。
使用根
application
元素的 xmlns 特質,指定命名空間:
<application xmlns="http://ns.adobe.com/air/application/3.0">
應用程式身分識別
針對發佈的每個應用程式,有數種設定必須是唯一的。這些唯一的設定包括 ID、名稱與檔案名稱。
<id>com.example.MyApplication</id>
<name>My Application</name>
<filename>MyApplication</filename>
應用程式版本
在 AIR 2.5 之前的 AIR 版本中,在
version
元素中指定應用程式。您可以使用任何字串。AIR 執行階段不會解譯字串;“2.0”不會被視為高於“1.0”的版本。
<!-- AIR 2 or earlier -->
<version>1.23 Beta 7</version>
在 AIR 2.5 與更新的版本中,在
versionNumber
元素中指定應用程式版本。
version
元素已不再可供使用。指定
versionNumber
的值時,必須使用最多三個號碼的序列,號碼之間以點分隔,例如:“0.1.2”。版本號碼的每個區段最多可以有三位數字。(亦即,“999.999.999”為允許的最大版本號碼)。號碼中毋須包括所有三個區段;“1”與“1.0”都是合法的版本號碼。
您也可以使用
versionLabel
元素,指定版本的標籤。新增版本標籤時,在 AIR 應用程式安裝程式對話方塊等處,會顯示標籤以取代版本號碼。
<!-- AIR 2.5 and later -->
<versionNumber>1.23.7<versionNumber>
<versionLabel>1.23 Beta 7</versionLabel>
主要視窗屬性
當 AIR 在桌上型電腦上啟動應用程式時,會建立視窗並將主要 SWF 檔案或 HTML 頁面載入視窗。AIR 使用
initialWindow
元素中的子元素,控制此初始視窗的初始外觀與行為。
-
content
—
initalWindow
元素中
content
子元素的主要應用程式 SWF 檔案。以桌上型描述檔中的裝置為目標時,可使用 SWF 或 HTML 檔案。
<initialWindow>
<content>MyApplication.swf</content>
</initialWindow>
您必須將檔案包括在 AIR 套件中 (使用 ADT 或您的 IDE)。只是參照應用程式描述器中的名稱,不會將檔案自動包括在套件中。
-
depthAndStencil
— 指定使用深度或模板緩衝區。您通常會在使用 3D 內容時使用這些緩衝區。
<depthAndStencil>true</depthAndStencil>
-
height
— 初始視窗的高度。
-
maximizable
— 是否顯示最大化視窗的系統顏色。
-
maxSize
— 允許的大小上限。
-
minimizable
— 是否顯示用於最小化視窗的系統顏色。
-
minSize
— 允許的大小下限。
-
renderMode
— 在AIR 3 或更新的版本中,可將桌上型應用程式的演算模式設定為
auto
、
cpu
、
direct
或
gpu
。在舊版 AIR,會忽略桌上型平台中的此一設定。您無法在執行階段變更 renderMode 設定。
-
auto — 基本上與 cpu 模式相同。
-
cpu — 會顯示並複製演算的物件,以顯示軟體中的記憶體。僅有在全螢幕的視窗模式時,才可使用 StageVideo。Stage3D 會使用軟體演算器。
-
direct — 顯示物件是由執行階段軟體所顯示,但複製演算影格以顯示硬體則會加速記憶體 (位圖複製)。可使用 StageVideo。如果可以的話,Stage3D 會使用硬體加速。如果將視窗透明度設為 true,則視窗會「回復」至軟體顯示與位圖複製。
備註:
若要在行動平台上使用 AIR 來利用 Flash 內容的 GPU 加速,Adobe 建議您使用 renderMode="direct" (即 Stage3D),而不要使用 renderMode="gpu"。Adobe 正式支援並建議使用下列 Stage3D 架構:Starling (2D) 和 Away3D (3D)。如需有關 Stage3D 和 Starling/Away3D 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http://gaming.adobe.com/getstarted/
。
-
gpu — 使用硬體加速 (若有的話)。
-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 在具有高解析度螢幕的 MacBook Pro 電腦上,應用程式應該使用「標準」還是「高」解析度模式。在所有其他平台上,值會遭到忽略。如果值為「標準」,則每一舞台像素會顯示為螢幕上的 4 像素。如果值為「高」,則每一舞台像素相當於螢幕上的單一實際像素。指定的值可用於所有應用程式視窗。在 AIR 3.6 及更新版本中,
requestedDisplayResolution
元素可以用於桌上型 AIR 應用程式 (做為
intialWindow
元素的子元素)。
-
resizable
— 是否顯示調整視窗大小的系統顏色。
-
systemChrome
— 是否使用標準的作業系統視窗版面配置。執行階段無法變更視窗的 systemChrome 設定。
-
title
— 視窗的標題。
-
transparent
— 視窗是否與背景進行 Alpha 混合。若開啟透明功能,視窗將無法使用系統顏色。執行階段無法變更視窗的 transparent 設定。
-
visible
— 建立視窗時,是否顯示視窗。根據預設,一開始不會顯示視窗,而是讓應用程式可以在繪製內容後再顯示視窗。
-
width
— 視窗的寬度。
-
x
— 視窗的水平位置。
-
y
— 視窗的垂直位置。
桌上型功能
下列元素控制桌上型安裝與更新功能。
-
customUpdateUI — 讓您自行提供更新應用程式的對話方塊。若設為
false
(預設),則使用標準的 AIR 對話方塊。
-
fileTypes — 指定應用程式要註冊作為預設開啟應用程式的檔案類型。如果其他應用程式已經是某個檔案類型的預設開啟應用程式,則 AIR 不會覆寫現有的註冊。不過,應用程式可以在執行階段使用 NativeApplication 物件的
setAsDefaultApplication()
方法來覆寫註冊。建議在覆寫現有檔案類型關聯之前,取得使用者的同意。
備註:
當您 (使用
-bundle
目標) 將應用程式封裝為固定執行階段組合包時,會忽略檔案類型登錄。若要登錄指定的檔案類型,您必須建立執行登錄的安裝程式。
-
installFolder — 指定相對於標準應用程式安裝資料夾的路徑,以安裝應用程式。您可以使用此設定,提供自訂資料夾名稱,以及將多個應用程式群組在同一個資料夾中。
-
programMenuFolder — 指定 Windows「所有程式」選單的選單階層。您可以使用此設定,將多個應用程式群組在同一個選單中。若未指定選單資料夾,應用程式捷徑將直接新增至主要選單。
支援的描述檔
如果應用程式僅適用於桌上型,則可以從支援的描述檔清單中排除特定描述檔,以避免讓應用程式安裝在其他描述檔中的裝置上。如果應用程式使用 NativeProcess 類別或原生擴充功能,則必須支援
extendedDesktop
描述檔。
如果應用程式描述器不包含
supportedProfile
元素,則預設應用程式支援所有定義的描述檔。若要限制應用程式侷限於特定的描述檔清單,請列出以空白區隔的描述檔:
<supportedProfiles>desktop extendedDesktop</supportedProfiles>
如需
desktop
與
extendedDesktop
描述檔中支援的 ActionScript 類別的清單,請參閱
不同描述檔的功能
。
必須要有原生擴充功能
支援
extendedDesktop
描述檔的應用程式可以使用原生擴充功能。
請在應用程式描述器中宣告 AIR 應用程式會使用的所有原生擴充功能。下列範例說明指定兩個必要原生擴充功能的語法:
<extensions>
<extensionID>com.example.extendedFeature</extensionID>
<extensionID>com.example.anotherFeature</extensionID>
</extensions>
extensionID
元素的值與擴充功能描述器檔案中的
id
元素相同。擴充功能描述器檔案是一個名為 extension.xml 的 XML 檔。它是封裝於您從原生擴充功能開發人員得到的 ANE 檔案。
應用程式圖示
在桌上型電腦上,應用程式描述器中指定的圖示,將用於應用程式檔案、捷徑與程式選單圖示。提供的應用程式圖示應為一組 16x16、32x32、48x48 與 128x128 像素 PNG 影像。在應用程式描述器檔案的圖示元素中,指定圖示檔案的路徑:
<icon>
<image16x16>assets/icon16.png</image16x16>
<image32x32>assets/icon32.png</image32x32>
<image48x48>assets/icon48.png</image48x48>
<image128x128>assets/icon128.png</image128x128>
</icon>
如果未提供特定大小的圖示,將使用下一個最大大小的圖示,並縮放為適合的大小。如果未提供任何圖示,將使用預設系統圖示。
忽略的設定
桌上型電腦上的應用程式將忽略適用於行動描述檔功能的應用程式設定。忽略的設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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